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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9-08通知公告
各位 2026 届毕业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切实保障我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顺利享受政策支持,助力大家求职就业,现将我院 2026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补贴对象
我院 2026 届全日制在校毕业生,且属于以下任意一类人群:
低保家庭毕业生
零就业家庭毕业生
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
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
残疾毕业生
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
二、补贴标准
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可享受 1500 元一次性求职补贴,每人仅能申领一次;若同时具备多重补贴对象身份,不重复发放补贴,仅按一类标准发放。
三、申请材料
《成都市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(含身份证复印件)》(附件 1,可到学院办公室领取或从学校招生就业处官网下载,需在申请表指定位置复印本人身份证正反面);
申请类型证明材料(附件 2,根据自身所属类别准备):
若学校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 或 “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” 可查询到你的相关困难类型信息,无需本人额外提供证明,由学院统一调取系统数据并签章确认;
若系统无相关信息,需按以下要求自主提供材料:
低保家庭毕业生:提供生源地 / 户籍地街道(镇)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社会(民政)事务部门出具的低保家庭证明(需注明 “低保” 或 “最低生活保障” 字样,明确认定有效期 / 年审信息;若你不在证明载明人员中,但与载明人员为同一户籍且是直系亲属,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;不在同一户籍但为直系亲属的,需本人出具书面承诺);
零就业家庭毕业生:提供生源地 / 户籍地街道(镇)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人社 / 就业服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(需明确注明你为零就业家庭成员,且申报时处于 “零就业家庭” 认定有效期内);
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:提供生源地 / 户籍地街道(镇)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(乡村振兴)部门出具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(需注明 “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” 字样,明确认定有效期 / 当前状态;若你不在证明载明人员中,但与载明人员为同一户籍且是直系亲属,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;不在同一户籍但为直系亲属的,需本人出具书面承诺);
残疾毕业生:提供本人第三代残疾证(卡)信息页复印件、《残疾证》或《残疾军人证》复印件(含首页、照片页及残疾等级页);未持有残疾证(卡)的,需提供县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《残疾证明》;
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:提供本人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》,或生源地 / 户籍地街道(镇)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县级及以上社会(民政)事务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明(需注明认定有效期 / 当前状态,且信息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);
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: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主要信息页复印件(需载明贷款时间、贷款人、获批时间);无法提供合同的,可提供电子网签截图(含上述关键信息);若贷款人为家长,需额外提供户籍证明(所有材料需带有“国家助学贷款” 字样,且贷款核准批拨日 / 贷款期处于本学历就读期间)。
四、申领流程及时间安排
个人申请与材料提交(即日起 - 2025 年 9 月 12 日):符合条件的同学需在 2025 年 9 月 12 日 17:00 前,将完整申请材料(含本人已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银行卡号,务必确认卡号无误)提交至辅导员处,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。
五、重要要求
请各位同学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若经查实存在虚报冒领情况,需退回补贴资金,学院将按学校要求把不良记录记入学籍档案;
若材料不符合要求,辅导员将及时通知补充完善,请同学们保持通讯畅通,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申请。
请各位辅导员做好政策宣传、材料收集与初审工作,确保无遗漏、无错漏,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政策福利。
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或学院办公室,望各位同学高度重视,按时间节点完成申请!